医疗机构废水处理造成的污泥是不是归属于危险废物?在开展无害化处理处置时理应考虑什么规定?在申请办理与签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如何确定污泥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1、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专业术语表述:“污泥指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全过程中造成的废渣、沉定污泥和玻璃钢化粪池污泥。”该规范4.3 污泥操纵与处置中确立:“废渣、玻璃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开展解决和处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原国家环保部令39号)第三条要求:“医疗废物归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归类依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实行。”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要求:感染性废物,特点为带上微生物具备引起传染性疾病散播风险的医疗废物,普遍成分或是废弃物名字为被患者血夜、血液、粪便环境污染的物件。总的来说,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污泥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方法,废弃物类型为HW01医疗废物,废弃物编码为831-001-01,危险废物为感染性废物。
2、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掏前应开展检测,做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 医疗机构污泥操纵规范”后才可开展清掏。清取出的污泥能够授权委托具备感染性废物处置资质证书的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运营企业开展处置;还可以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则中免除标准要求,依照《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技术工程技术规范》(HJ/T 276-2006)或《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8-2006)或《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229-2006)开展解决后,进到日常生活垃圾处理场铺满处置或进到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站焚烧处理处置,处置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方法。选用别的方法无害化处理处置的,理应考虑《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二零零三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发布,依据二零一一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55号)相关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今年九月一日执行)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要求:造成工业生产固体废弃物的企业理应获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流程由国务院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要求:造成危险废物的企业早已获得排污许可证的,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方案的要求。依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保部令第48号)、《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承诺书样本、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和排污许可证格式的通知》(环规财〔2018〕80号)要求,固体废物和噪音归属于信息内容备案,不属于批准事宜內容。
在我国将固体废弃物列入排污许可证批准事宜前,医疗机构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与签发,不涉及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行政许可事项事宜,仅需按环规财〔2018〕80号规定由污水处理企业备案医疗废物类型、特点、储存和处置动向等信息内容。但为防止目前固体废弃物批准事宜缺乏造成 医疗废物环境污染预防管理方法缺乏,并为下一步将医疗废物列入排污许可证批准事宜打下基础,在签发排污许可证时要在“有签发权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主管机构提升的管理方法內容”中明确指出“污水处理企业理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55号)要求,搞好医疗废物造成、搜集、储存、处置整个过程管理方法,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迁移三联收据管理方案,避免 医疗废物环境污染”规定。